原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局官员、时任莲城步行街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的乐前勋参与并斡旋该事端。他说,他对步步高方面的上述行动表达过明确反对,“他们不等法院下令强拆,当天晚上就动手,还打伤了人,我对步步高提出过严厉批评。他们当时负责处理的有尹辉金和王胜雷,王胜雷开始还不承认,说不可能,后来尹辉金承认了,愿意赔偿。”
王胜雷曾为步步高副总经理及步步高广场项目负责人,尹辉金则于2010年12月30日辞去步步高董事及其他一切职务。
乐前勋作为记录人,写明在房屋遭强拆后的2009年12月3日,相关方面“同意以120万元对房屋和以前发生的纠纷等进行补偿;文字合同在12月14日上午进行详谈”。
2010年1月20日,老崔家与湘潭莲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两份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其位于建设南路94号3栋6号的110平方米大小的房屋补偿44万元左右,另一约132平方米房屋补偿52万元左右。老崔表示,还收到一笔伤害赔偿款。
步步高品牌推广部部长邹爱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步步高此前没有商业地产,“是由莲城置业代理,可能就发生了打人事件。”邹爱华指出,事端发生时,步步高已经完全退出莲城置业,“没有股份等任何关系,当事人先找了莲城置业,然后才找到步步高,认为是步步高请来莲城置业搞拆迁。”
一份 “电子转账凭证”显示,2010年1月22日,步步高从建行湘潭分行营业部其上市公司账户汇出66.8760万元“房屋补偿款”给老崔账户。
拆迁申请被中止裁决
就在强拆打人事件发生后几天的2009年12月2日,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在给步步高 《关于对步步高广场项目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中称,步步高在对步步高广场项目建设南路94号楼实行拆除过程中,因拆迁纠纷目前只拆除东面一小部分,致使该房屋部分屋面及部分构件悬空,有倒塌的危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要求步步高尽快与被拆迁人协商,将房屋拆除;如暂不能拆除,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老崔说,就在12月2日,步步高又在没有通知房主的情况下,“违法将余下房屋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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