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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缴契税,厦门两年前就实行啦!
南京地税部门从8月23日开始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引发热议。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这在我市并不是新鲜事,从2009年开始,我市就已经对这种情况征收契税了。
怎么征收
按房屋价值乘新增人员所占比例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在房产证、商品房交易合同上加名的问题成了焦点。不少市民通过12366向地税部门咨询:购房后,要求在合同上加名或房产证上加名,要不要缴税?缴税依据是什么?
地税人员答复说,根据闽地税发(2009)154号文第二条规定:增加房屋权属共有人的,按新增人员所占比例,适用3%税率征收契税。换句话说,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前买房子,婚后想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加名方必须按约定份额,缴纳3%的契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时,以交易总额为计税价格,征收房屋交易契税。
怎么算比例
如无约定则按均分比例计算
据了解,在加夫妻一方的名字时,如果没有约定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视同“一人一半”均分。在缴纳契税时,加名的一方,要就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计税依据征税。比如王先生现有住房价值150万元,她的妻子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和丈夫没有进行份额约定,王先生妻子的份额就是一半即75万元,她需要缴纳2.25万元的税款。如果夫妻一方在加名时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根据加名方实际拥有的份额来征税。
继承怎么办
对法定继承人不收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更名,也有一种情况是不征税的。市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说,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但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此外,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小贴士
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的,可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领取或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下载。
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格式文本的,可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网(www.xmzfbz.gov.cn)、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www.xmtfj.gov.cn)、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xmgjj.gov.cn)网站下载。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开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1.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单位收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区民政部门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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