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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低收入家庭9月1日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money.fjnet.cn 2011-08-29 10:18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职工注意了,记者昨日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9月1日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申请。贴息金额为申请人上一年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

此举旨在切实帮助城镇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据悉,此次贴息对象为2006年(含)以后在我市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家庭上一年度的年收入在我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内的购房职工。

贴息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前12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交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前3个月(含)按月足额缴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交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交未超过5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的。(二)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年。(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余额。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3月份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于当年上半年拨付,9月份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于当年下半年拨付。申请人在本年度申请受理期内未申请的,视同放弃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资格。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格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满两年的须重新申请认定。

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区民政局出具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申请人已婚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每年4月、10月将审核后的拟贴息对象名单提交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在8个工作日内将拟贴息对象上年度的贷款利息支出清单提交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对贴息金额进行核实。

●核查。管理中心每半年将审核后的拟贴息对象名单提交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购住房是否属于经济适用住房进行核查,经核查无误后,出具核查意见并将材料退回管理中心。

●公示。管理中心根据市建设与管理局核查结果,通过报纸和网络将拟贴息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资金审核。公示期满,管理中心根据公示结果及贴息比例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支出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贴息资金审核。

●资金拨付。管理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的审核意见,通知受托银行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转入借款人还款账户内。(记者 吴晓菁)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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