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沃尔玛“绿色猪肉造假事件”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长沙市工商局13日向《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独家披露,对一起被长沙市民发现的沃尔玛、家乐福几家门店销售“改期”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货物、罚款等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长沙沃尔玛、家乐福“改期”食品,只是食品流通供应链上,异常猖獗的日期涂改问题的“冰山一角”。“改期”食品潜伏市场,严重威胁着食品安全。
涂改痕迹在强光下现形
长沙速冻保鲜食品被发现竟是“改期”食品,事发于今年8月29日。这天,长沙人黄平国和方泽海等人,分别向长沙市工商局芙蓉分局、雨花分局举报,称他们在沃尔玛超市长沙雨花亭店、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广场店分别购买到的杭州产“宁波汤圆”、安徽产“速冻青豆虾仁”有问题。
朝着阳光、变换角度,记者看到这些食品包装袋封口上无一例外地有些浅浅的凹痕:沃尔玛超市长沙雨花亭店销售的宁波汤圆,包装上喷墨印刷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6日”,但“凹痕日期”却是“2011年2月18日”。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广场店出售的同品牌汤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此外,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广场店出售的安徽产速冻青豆虾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1年6月19日”,但“凹痕日期”显示的却是“2010年12月20日”。
沃尔玛家乐福受罚
对此,家乐福和沃尔玛在长沙的相关门店,分别在店堂贴出公开致歉信,表示将开展核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沃尔玛雨花亭店还承诺召回相关商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方泽海在长沙市雨花区工商局的调解下,从沃尔玛超市获得“十倍赔偿金”和退款,由“宁波汤圆”供货商长沙思念实业有限公司代为支付。黄平国获得由家乐福提供的退货和所购商品原价格10倍的经济赔偿,同样由供货商代为支付。
随后,长沙工商以约谈、索证、查账等方式,对厂家、经销商和超市涉嫌篡改或者销售“改期”食品行为,展开调查。
13日,长沙市工商局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披露了查处结果。经调查,这些“改期”食品是供应商为实现销售擅自更改喷墨生产日期。在查处供应商的同时,长沙市工商局认为,虽然超市方“积极配合了执法调查,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是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有丝毫懈怠”。为此,决定对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分店、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给予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涉案问题食品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
长沙工商部门介绍,相关处罚决定书已于日前送达沃尔玛、家乐福相关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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