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昔日的老同事,如今又并肩站在法庭被告人的席位上。昨日,北京京煤集团地质勘探队审计科原科长刘国斌和原副科长周和生,因涉嫌贪污公款800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据指控,1998年3月至4月间,两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勘探队账户内的300万元转出,用于购买国债,此后将该笔资金转至两人私设的账户内。当年11月,两人将勘探队两账户内的170万元转出,一个月后,又将该勘探队账户内的60万元转至个人名下。2000年12月间,两人再次将勘探队的300万元转出用于购买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后将该笔资金转至两人私设的账户内。
此外,刘国斌还被指控,在1998年5月间,个人擅自将北京矿务局地质勘探队的公款转至其朋友魏某控制的股票账户内,供魏某个人使用。
庭审期间,被告人刘国斌认可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并否认此前他本是“替罪羊”的供述。他表示,单位属于半事业单位的性质,1998年国家开始缩减事业单位的拨款,于是自己便与周和生瞒着单位私下在银行开设了“小金库”。
而辩护人介绍称,自己第一次见到刘国斌时,对方曾称是替人顶罪,并表示设立小金库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而自己手上并没有该营业执照,单位领导对小金库的存在也是知情的。对此,刘国斌在法庭上大多予以否认,他先是称当初设立账户时,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没有调取营业执照,此后又改口,“办理小金库的事情不是我负责的,我对过程并不了解。”
公诉人问及“小金库”内资金的流向时,刘国斌称,小金库里的钱没有流进任何人的腰包,他将大部分公款都用来购买债券,自己仅是以单位名义开设了账户,平账之后把公款隐藏起来,这些钱是为单位隐藏,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想把钱用完后,再转回公司的账户。”说到这里,刘国斌的眼睛一直不敢直视他的辩护人,而他的辩护人却不住地摇头。此案未当庭宣判。
- 2011-08-05北京京煤集团两名科长合伙贪污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