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群众的保障房申请,我省建设、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社保、金融等部门将联合审核。骗租骗购保障房者将被严惩。 昨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规定了保障房配租配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
【这样申请】
保障房准入标准
各地每年定一次
我省严格保障房租售的申请过程,健全建设、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社保、金融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受理流程更加规范,审核更加严格。
《意见》明确,城市居民家庭申请保障房,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登记表。申请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及书面诚信承诺;提交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
全省保障房的具体准入标准由各地市县政府确定,具体参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在此基础上由当地政府详细制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和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各地的保障房准入标准,每年都将根据当地经济实际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一次。
【这样审核】
要审核存款股票车辆
保障房审核流程为:街道办初审、住房保障部门二审、民政部门复审。
街道办(镇政府)接到群众申请后,将通过书面调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公共场所公示,然后将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报送市(区)、县住房保障部门。
住房保障部门将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自有房产(包括店面、车位、写字楼等非住宅)和现住房状况、房产上市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然后报送至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审核的内容更加细致,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车辆及户籍信息,申请人是否个体户或投资办有企业,申请人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报税、完税信息,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申请人的股票信息,申请人商业保险投保及缴费信息。核实详细信息之后,民政部门将把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核定证明提交至住房保障部门 。
上述过程全部走完且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信息将予以公示,之后作为保障对象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 2011-10-27省领导会见香港福建体育会访闽团
- 2011-10-27江西在闽动建首个港口码头
- 2011-10-27闽将组织千名专家安全生产大检查
- 2011-10-272015年闽保障房覆盖面将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