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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粤企“债主”变股东 小微企业深度受益
money.fjnet.cn 2012-01-04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南方日报记者 刘熠 通讯员 粤工商

针对当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的情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昨日,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截至2011年11月末,广东私营企业108.79万户,注册资本25573.23亿元。11月新登记私营企业1.8万户,同比增长10.71%。“《办法》出台有效化解了中小企业经营资金困难,让小微粤企深度受益。”

债权出资化解小微企业经营难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债权转股权,首先有利于鼓励扩大投资,促进更多的财产性权利转化为资本;二是能增加债权人实现债权权益的渠道,盘活债权人的存量资产;三是有利于改善被投资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对其他债权人的偿付能力;四是有利于稳定经济环境,帮助困难企业减负,乃至重获新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不少企业纷纷提出债权出资的迫切需求。“《办法》的出台对于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稳定经济环境等将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债权转股权是为了支持促进那些具有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健康、信用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发展壮大,帮助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资本需求,为企业提供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债权人提供一条新的投资渠道,从而使企业和债权人在企业良好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双赢。”该负责人称。

“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债权等利益相关者的介入,可以改变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现状,实现投资主体和管理的多元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从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实现中小企业的做大做强。”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彭璧玉认为,债转股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对今后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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