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想真正有效、持续地从事公益事业,就应该建立一个实体组织,设置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工作目标。远洋之帆近4年的运作经验告诉我们,基金会不仅能够督促企业持续履行社会责任,还能影响、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赋予公益事业更强的生命力。”
近日,远洋之帆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段涛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专访时如是分享心得。作为远洋地产公益事业的实践平台,远洋之帆于2008年成立,并形成了以教育和环保为核心的运作体系,是我国房地产企业中最早成立的专业公益平台之一。
从朴素的慈善捐赠到专业的机构管理,从运作型基金到资助型基金,远洋之帆成立与蜕变的背后,是远洋地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逐步成熟的发展路径。在房地产与民生的关系愈发紧密的今天,行业如何获得社会更加广泛利益群体的支持,企业如何更加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并重塑形象,成为我国房地产业成长及持续发展不容回避的关键命题。
通过公益基金会这一平台,可以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化和长效化,也能够让公益理念在更大范围内传播
中国住房:又到了总结与展望的时间节点。从2011年的实践情况来看,远洋之帆在开展公益活动中所遵循的主线是什么?
段涛:2011年远洋之帆开展公益活动,首先立足于项目,并坚持以教育和环保为核心方向。在教育方面,远洋之帆启动了可持续发展助学项目,在河北、安徽、四川、云南文山、青海玉树以及新疆阿勒泰等地开展,其中除四川外,每个地方都选择了2所学校,通过设立助学金、爱心午餐、添置过冬衣物等具体行为建立帮扶关系。在环保方面,远洋之帆共组织实施了5大项目,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远洋社区环保公益项目,对包括北京在内的17个城市的68个老旧社区实施环保改造或改善居住环境的工程,未来还将在48个社区中实践新的社区环保改造或改善项目。
中国住房:远洋之帆的成立和实践路径,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一家企业对社会责任理解的转变,以及背后的企业自身发展诉求和时代要求的转变?
段涛:远洋地产从事公益事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远洋地产最早是交通部下属全资子公司,一直有着国企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所以从1993年成立到2005年,远洋地产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但以自动自发的、分散的资金投入为主要形式。2006年,远洋地产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此后我们开展公益事业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划与方向,关注点放在环保上,通过企业亲历亲为来实现公益目标。2008年,为了让企业员工坚定不移地将社会责任理念实施下去,远洋地产正式组建了远洋之帆公益基金会,由它来统一代表远洋地产开展公益事业,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围延伸,这使得我们履行社会责任更加常态化,并逐步建立起相关机制使其制度化。
中国住房:但企业始终以盈利为目的,开展公益事业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创收,相反只会增加额外投入,这时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就很难平衡。
段涛:这是一个短期和长期的关系。短期来看,从事公益事业必然会增加企业投入,甚至与企业经营相冲突。但长期来看,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还能够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文化,对一家致力于长期发展的企业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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