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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签”申请遭拒 中国平安回应称无任何影响
money.fjnet.cn 2012-02-14 11:1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产寿险交叉销售的创新尝试似乎暂时遇阻。

保监会日前公示称,因“双签方式”不符合有关监管规章制度以及不利于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推进工作,不同意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同时与营销员签订代理协议。

“此次‘双签’申请未获通过,不会对现有的交叉销售模式及业务造成任何影响。”中国平安(601318)新闻发言人13日对本报记者称。

“双签”被禁

保监会在相关政策说明中罗列了“双签”不合时宜的三大理由。

首先,“双签”不符合有关监管规章和制度。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双签“会导致营销员法律身份和管理隶属关系不清,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极有可能出现公司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不利于公司管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其次,“双签”不利于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推进工作。保监会表示,从法律关系上说,相互代理发生交易的实质是公司双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是公司而非企业员工(或营销员),“双签”使法律关系、管理关系与实质交易不符。同时,如果允许“双签”,财险营销员数量将在短期内迅速膨胀,产生新的问题,使艰巨的体制改革工作更加复杂。

第三,保监会表示,监管政策不能成为公司规避税或减税的手段。关于税收问题,保监会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相较同类人员,营销员已经享受了一些税优政策。今后保监会还会通过正当途径为行业争取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

事实上,平安的交叉销售在业界一直遥遥领先。2011年中报显示,平安产险来自于交叉销售和电话销售的保费大幅增长69.1%,贡献占比提升至38.1%。

为何要申请“双签”?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对本报记者称,“中国平安申请‘双签’模式,是希望减少交叉销售的中间环节,为客户提供更好、更直接的综合金融服务。”

知情人士称,因为目前平安的寿险代理人是跟平安人寿签约,当寿险代理人介绍客户购买产险时,手续就比较复杂,如果双签,办理业务将更快捷。

而业界普遍认为,由于内部利润分配上是由集团直接下拨交叉销售的相关费用,此次平安尝试产寿险公司同时与营销员签代理协议,可能是想再次调整分配机制,简化流程。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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