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签”申请遭拒 中国平安回应称无任何影响
money.fjnet.cn 2012-02-14 11:1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产寿分合史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1995年《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分业经营,同一公司不得同时兼营财产险和人身险。2007年,保监会放行同一保险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产寿险相互代理业务,平安、国寿、人保等保险集团纷纷试水产寿险交叉销售。2010年放开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代理业务后,更是有华泰财险与华泰人寿、泰康人寿(微博)与泰康养老险等6对保险公司获批开展相互代理业务。
交叉销售和金融控股在业界蔚然成风,其中以平安最为典型,其交叉销售贡献的业绩一直保持30%至50%的增速。除个人交叉销售,平安还进一步扩展了团体交叉销售,并探索多种途径推动交叉销售、提高客户渗透率的营销模式。其数据显示,在寿险销售队伍中,平安约有30%的业务员同时获取财险保单,5%的业务员同时销售养老险产品。
由于集团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客户管理和业务营销体系,销售渠道时有冲突,导致双方对销售渠道资源的内部竞争。为避免产寿险交叉销售时出现销售渠道资源的争抢等问题,平安在集团层面设立协调机构,作为整个集团公司营销活动的监控和管理。目前,中国平安已将交叉销售从产寿险扩大至旗下银行、证券等其它金融产品。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禁止保险营销员“双签”,将对平安向纵深推进的综合经营和交叉销售计划产生影响。“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是交叉销售亟待解决的难题,交叉销售虽有诸多渠道整合方面的优势,但产寿险客户信息是否能共享,目前在法律上还未明确。这可能成为未来行业深入金融控股及交叉销售道路上的拦路虎。”一位长期关注金控型险企的学者称。
“此次‘双签’申请未获通过,不会对现有的交叉销售模式及业务造成任何影响。中国平安将继续致力于交叉销售的发展。”中国平安称。
(21世纪经济报道)
相关新闻
- 2011-12-31中国平安 8家机构给予“买入”评级
- 2011-12-28“中国平安”让人不安
- 2011-12-28警惕中国平安“大到不能倒”
- 2011-12-22中国平安拟发行 260亿A股可转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