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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福州市一招投标项目作假 至今杳无音讯
money.fjnet.cn 2012-03-06 09:18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被投诉身份资质有问题的项目经理苏国亮告诉记者:“这个项目的投标过程都是公司进行的,我本人只是开标时要参加,我们公司有二三十个项目经理,一般公司投标时看谁合适,就在标书上写谁做项目经理。这个项目标书上写了我,那就是公司认为我当这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合适了,被人举报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记者从有关招投标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发现,如果向文权举报属实,那么此次招标将按废标处理,要面向社会重新进行招投标。

记者了解到,向文权的举报已经被福建省纪检委批转到福州市纪检委处理。记者年前到福州市纪检委了解情况,纪检委执法监察室的池主任告诉记者,他们经过初查,现在已经交福州市招投标办公室调查,很快就有结果。

记者年前到福州市招投标办公室采访调查情况,福州市招投标办公室主任刘彪告诉记者:“现在这样的投诉很多,你采访的这个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春节后应该有个结果了。”记者问:“很难查吗?”刘主任回答说:“我们很忙,这样的举报很多,会调查清楚的。”

一个多月过去,2月23日,记者再次电话采访招投标办主任刘彪,刘主任告诉记者:“你采访要先到我们上级单位建委审批。”记者说:“先前已经采访过你了。”答曰:“你采访的事情我们还没有调查结果。”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2004年6月21日曾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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