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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多发1元多交千元税 委员建议修改计税方法
money.fjnet.cn 2012-03-13 10:51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当前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主要是目前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不够合理。他还举了几个例子:

例1:甲的年终奖18000元,因为18000/12=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3%,所以应纳税18000×3%-0=540元,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终奖是18001元,因为18001/12大于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10%,所以应纳税18001×10%-105=1695.1元,实际收入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终奖660000元,其应纳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终奖是660001元,其应纳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万余元。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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