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用3-5年时间
使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上海证券报:其实,这些年监管部门对于销售误导的治理工作几乎没间断过,为什么还会出现越打越严重、越打越多的状况?
陈文辉:是的,最近我们也在反思。究其原因,我认为,过去的监管重在制定制度,而对于制度执行情况重视不够,导致一些防范销售误导的制度措施无法落到实处;重在违规问题的检查,但检查覆盖面和处理力度不够,导致违规成本偏低;重在突发问题的应对和突出短期效果,长效机制的建立不够,导致治理效果不明显。治理销售误导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应从建立治理销售误导的长效机制入手,按照“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总体原则开展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使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保险消费者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业社会形象明显改善。
根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保监会寿险部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经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逐步落实。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已体现在保监会印发的《关于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
上海证券报:具体的思路是什么?
陈文辉:一是抓机制。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销售误导行为处罚规范、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针对特定人群的投保提示及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推进人身保险业务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适时放开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等鼓励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的政策限制。
二是抓执行。切实加大对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强化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的主体责任和保监局治理销售误导的区域监管责任(主要抓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的内控制度和公开评价体系。采取保险公司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销售误导的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依法加大对违规公司和高管的处罚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总公司高管的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抓重点。根据当前销售误导的特征及表现,治理销售误导的工作重点是强化监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违法违规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力的公司,对销售误导问题反映较为突出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营销渠道和电话销售渠道等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查处故意混淆保险与存款的概念、夸大合同收益、篡改客户信息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等反映强烈、集中的违规问题。
四是抓舆论监督。营造治理销售误导的舆论环境。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行业治理进展情况及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组织媒体深入公司、代理网点、投保人中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营造监管部门和行业切实打击销售误导,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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