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之一:究竟真正的“国家标准”是多少?
国家药监局出具的通报中提到:“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但是,本次究竟是以2.0 mg/kg还是0.5mg/kg的标准作为检验,上述通报中却并未提及。
国家标准当中为何没有对螺旋藻片剂进行专门规定?片剂究竟应当参照哪个标准执行?如果根据药监局的相关通报出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来看,药监局本次最大可能采用的是其中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品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 2.0mg/kg),但国标中还规定除胶囊、固体饮品外,一般食品中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片剂是否属于胶囊、固体饮品?
记者查阅了国家认监委《保健食品GMP(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指南》,里面明确了“片剂”“胶囊”“固体饮料”分属不同剂型。另据媒体报道,本次被曝光的“绿A”公司的技术主管龙某也承认,该企业生产的“螺旋藻精片”的剂型既非胶囊、也非固体饮料,而是片剂。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够用较严格的0.5mg/KG标准进行监管,以示谨慎?如果国家药监局真的是用2.0mg/kg标准进行检测,又为何不能在通告中予以明确,以示天下?
迷茫之二:刚说“不合格”现在又话“没问题”,矛盾之处如何解释?
如果将这次的国家药监局的抽检合格通告,和上个月刚刚发出的“不合格”通告放在一起看,更是会令人一头雾水。因为就在2月29日,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指出:“汤臣倍健”等十余种螺旋藻“蓝帽”产品的重金属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为何仅仅过了一个月药监局就完全改变了结论?药监局是否应该对自己发出的信息矛盾之处进行必要的解释?如果是因为两次检验的样品或者批次不一样而导致铅含量水平差异,那我们是否应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迷茫之三:上述“未抽检出铅超标”的螺旋藻产品,铅含量水平究竟是多少?
这件事情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到底这些所谓“超标”或者“未超标”的螺旋藻产品,铅含量究竟是多少?大量的医学文献指出,铅等重金属进入人体后很难排除,而且会慢慢累积导致中毒。因此,对于需要长期服用保健品的消费者而言,产品中铅含量的多寡可谓非常重要。但是至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看到有相关的权威机构对螺旋藻产品的铅含量给出明确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