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上月公布的报告显示,去年行业最为集中的投诉就是银行服务及服务类收费问题。“银行收费,要给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再平公开指出。那么,除了小额账户收费、跨行转账收费过高、ATM机跨行取款重复收费等常常见诸报端的案例之外,银行业还有哪些费用“坑”得消费者不明不白呢?
贷款利息
计息基数天数有别
1年多收近500亿
除非闰年,不然一年365天,这是人人知晓的常识。但在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眼里,一年则成了360天。
“每年多收贷款客户5天的利息。”日前,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在被问及“银行最不应该收取的是什么费用”时如是透露。不过,《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问题向一些银行客服人员求证,却大多得到“并不知情”的答复。“银行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算法确实和人们常识里的不大一样。”一位经营中小制造业的贷款客户却对具体利息费用非常在意。
为什么会多收了五天?谜底在于银行“计息基数”与“计息天数”并不一致。
据介绍,“计息基数”是指银行计算利息时确定年利率所采用的基础天数。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出台的《关于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若干问题的解答》进行业务解释称,年利率除以360换算成日利率,而不是除以实际天数365或366。即银行的“计息基数”是360天。
而“计息天数”是指银行计算利息时所算的实际天数,一年按365天算,闰年是366天。这意味着,在本金、天数和年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区别“计息基数”与“计息天数”将导致利息差额。具体差额可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本金×天数×利率×(1/360-1/365)。
那么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多收了五六天意味着什么?据公开数据统计,银行业2011年的日均人民币贷款余额为52.255万亿,若都按照上述公式,以6.56%一年期基准利率粗略估算,银行业去年一年,因为这多出的5天,多收了近500亿元。
“事实上,美国的计息基数也是360天。这是因为以前人工计算时整数360比365更方便。”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说,“从理论上讲,只要银行对称收息,即向存款人多付出5天的存款利息,而向借款人多收取5天的贷款利息,则也不算太大的问题。”
宋颂兴说,这种计算方式产生困扰的地方在于实际操作时。“若是正好一年、两年或是其他整数年,银行就不存在多收的情况。在上述情况下,银行采取按年利率计息。”宋颂兴说,“否则,就按日利率算。”事实上,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一笔100万元的抵押贷款,约定年利率为7.5%,若是到期还款的话,利息为贷款本金100万元×7.5%×1年=75000元;但提前一天还款,则利息为100万元×(7.5%÷360)×364天=75833元。“当然,如果存贷款计息公式一致,活期存款银行就相应要倒贴钱。”宋颂兴补充说。
不过,由于存贷利差的存在,银行也从中受益,损失最大的是获得贷款的个人和企业。对此,中信银行(601998,股吧)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孙建林曾在《金融会计》撰文呼吁“银行计息基数应按一年365天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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