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启动侦查程序,处于初期调查阶段。”接近陕西省经侦总队的人士表示。“此前,陕西省主要领导对此事件亦很重视,专门做过了批示,要求陕西省公安厅进行查办。”
上述人士透露,中国建设银行[4.72 -0.42%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建行)被西安市经侦支队以 “涉嫌转让金融机构许可证”立下的刑事案件,正在紧锣密鼓的侦查中。
事实上,随着西安经侦方面侦查的推进,数份“阴阳合同”亦浮出水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亦获取由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行签订的“三方转让协议”。
该转让协议明确了涉案的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为陕西建行所持有,并由其转让给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恒证券)。上述协议的浮现,亦让开信营业部自营账户3600余万元资金的归属成疑。
就上述情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陕西建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许海燕,许海燕称稍后会有书面回复。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亦未能收到回复。
营业部的“原罪”
据披露,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经营期间,其从外部融入资金的同时,亦存在挪用股民保证金开设自营股票账户,进行违规操作。
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由德恒证券接手后,其发现有6个资金账户均为营业部自行开设。该资金账户号码分别为14499、12840、13035、12826、12925、15983,户名则为自强社、利小西、李息、毛福全、赵明海、孙艳霞六人。
上述账户中,自强社、利小西、李息三人的资金账户均开设于2000年5月23日,截至2005年9月15日,其资金余额为4160.64元、81001.07元、148305.21元。
而毛福全、赵明海、孙艳霞的资金账户亦开设于2000年,截至2004年3月12日,毛福全账户资金余额为307472.82元 、 股 票 市 值 为20071422.00元;截至2004年3月18日,赵明海账户资金余额为1134794.08元 、 股 票 市 值 为9142290.00元;孙艳霞账户的资金余额为782220.97元、股票市值为2635214.55元。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亦透露,2003年7月30日,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提及,毛福全、孙艳霞、赵明海三个资金账户为自营账户;自强社、利小西、李息三个资金账户为资金调剂账户,用于记录融入的资金和客户融资,并在特定时点弥补部分资金账户的透支额。
上述法律意见书还称,德恒证券长安中路营业部出具的说明亦认为赵明海、毛福全、孙艳霞三账户,均接收自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三账户均无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协议等开户书面登记资料,账户操作系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内部人员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开封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证明中,亦提及上述六个资金账户均为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的自营股票资金账户,而该自营股票资金均为其挪用股民保证金或融入资金形成。
其后,开封信托清算组对上述违规自营的股票资产,按照清算程序进行处置,变现资金3670784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