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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险纠纷案比增超50% 四大问题应引起注意
保险代理人 除外责任条款
money.fjnet.cn 2012-05-04 08:03  王龙风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接到报险后应积极查勘

2010年,被保险人金欣(化名)突然猝死,其亲属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但是保险公司想当然认为猝死属病理性猝死,故没有协助、指导查明,也未采取措施进行调查、核实死因,而是直接拒绝理赔,导致死因无法确定。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投保人报险后,保险人没有及时协助指导调查,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而败诉的案件不少。福州中院建议,保险公司在接到报险后,应积极对事故进行查勘,保存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在意外伤害险中应指导受益人查明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以避免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明而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投保人一方也应该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

代理人故意诱导投保人

2007年,阿琼(化名)夫妇为阿琼投保。投保时,她就已经患病,保险代理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且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上签了字。阿琼病故后,其丈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查出阿琼投保时“隐瞒病情”而拒赔。打官司期间,保险代理人作证却前后矛盾,证词没有被法院采用,最后,阿琼丈夫败诉。

在保险业务营销过程中,存在保险代理人明知投保人存在保险免责条款中所列

明的疾病仍诱导投保人投保并缴纳保费的状况。为此法院建议,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代理人投保时,就要特别留意收集保留投保的相关证据。在报险时,也要特别留意,最好与保险公司直线联系报险,以免在报险的中间环节中出现耽搁。

责任编辑: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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