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争议案件4年均降22.36%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9日讯(记者 储白珊) 记者3日从省法院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全省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分别是14662件、9114件、7227件、6862件,年均递减22.36%。
上述数据表明,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施行,我省上下进一步重视构建、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调处了大量发生在劳动领域的矛盾纠纷。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均在70%以上,高于同期一般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
去年4月,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以及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在厦门思明区及泉州南安市两地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对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审理期限1个月,使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快速解决,劳动者权益及时兑现。
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2834件,结案1794件,标的总额为3371万余元,调解撤诉率达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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