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4日报道了在深发展理财180万亏成1万余元的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消息。王女士联系本网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已初步决定,将该案与此前已经完成第一次庭审的另一位起深发展客户理财巨亏案合并审理。
在与中国经济网记者的交谈中,王女士再次回顾了当初购买理财产品经历和自己维权的心路历程。记者致电深发展行长办公室高级经理于慧萍,对方称自己在休假,而她给记者另外同事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员工信口保证收益疑是“提倡”违规
记者:回忆您购买深发展理财产品的细节,您认为在购买过程中,当初是哪一点吸引您购买的?
王女士:关于此理财产品的购买,的确是在薛某(编者注: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原工作人员)三番五次的说服下我才决定购买的。我曾经多次告诉她,自己对理财风险没有任何承受能力,对于基金、股票类的投资我都从来不碰。薛某则反复强调,我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任何风险,并向我保证到期时可以获得百分百的本金和最低5%的收益。而且,她还强调,金额越多收益越高。所以,在听取她的建议后,我分期分批将自有资金和两个姐姐以及父母的部分存款,全部共计180万元打到我所持的深发展银行卡内,由薛某代理操盘。
记者:深发展与您的理财纠纷之中,它违规最突出的表现在哪?
王女士:我认为在购买过程中心行的违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银行怎么可以为了银行的高收益而 无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极力推荐产品,不但不对我们做风险评估,甚至极力回避风险,并无限夸大收益。
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代客户操盘交易这是被明令禁止的,银行怎敢无视交易所的规定,触碰红线。
三、银行资深理财师竟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大肆违规操作,究竟是银行的监管缺失还是银行大力提倡。
四、还有一点我也有疑惑,就是我从没有将自己账户的密码交与薛某或者其他深发展工作人员,但是在资金交易上,银行怎么能够在不告知我的情况下,自如将我的资金转入转出。这是怎样的一套系统?我之所以购买了此产品完全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和对“无任何风险”的承诺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