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旭
5月17日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雄帝科技)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申报稿)。记者通过对招股书的梳理,发现公司涉及一笔430元收购,股东参股公司名称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430元收购惹争议
本次雄帝科技发行1334万股,拟在深交所上市,保荐人为招商证券(13.30,-0.01,-0.08%)(微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能证照卡应用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生产IC卡读写器、数卡机、智能卡质检机、智能卡管理机;通讯设备的生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智能卡应用设备的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对于准备上市的大公司来说,一笔收购项目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甚至上亿。不过以净资产430.29元如此低价转让的事情却在雄帝科技上演。
招股书显示,在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百一百电子,在2008年8月20日,百一百电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东王春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晶之妹夫)将其持有的百一百电子80%的股权,依据百一百电子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430.29元为作价基础,以总计人民币344.23元的价格转让给发行人;此外,同意股东高伟将其持有的百一百电子20%的股权,依据百一百电子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430.29元为作价基础,以总计人民币86.06元的价格转让给发行人。当年8月23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08年9月3日,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百一百电子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表示,对于低价收购,甚至是0元收购,在实际企业收购中是存在的,转让方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负债等问题来综合考虑转让问题,超低价转让多见于资不抵债的公司,但是以净资产进行转让,而且如此低价,确实不多见。唯一合理解释就是作为雄帝科技实际控制人高晶的妹夫,以较低价格转让给了姐姐,作为某种相关方,如此低价转让令人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