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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投保 保险公司却按折旧价赔偿
money.fjnet.cn 2012-05-25 09:07   来源:解放网    我来说两句

另一个饱受诟病的车险条款是“高保低赔”,即旧车按照新车价值缴纳保险费,却按实际价值进行理赔。严先生购买一辆新车花费了16万元,开了七八年后,这辆旧车的实际市场价值已仅剩五六万元。在续保时,保险公司还要求康先生按照新车价格来购买保险。后来,严先生发生交通事故,经评估,车辆修复需花费7.4万元,保险公司却只愿意按折旧价值计算。今年3月,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这意味着,“高保低赔”这一霸王条款已被铲除。

虽然有了可喜的进步,但涉及保险合同的霸王条款仍有不少。以一些人身险为例,不少保险合同中明确写明“超医保范围不赔”,这也让不少投保人认为极不公平。譬如投保人受伤产生10万元的医疗费,如果只有3万元通过医保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就对另外的费用置之不理。对此,吴冬律师建议,要适当改变目前“一刀切”的核定模式,在细化核查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抢救、医治病人所急需的、必要的医疗费赔偿额,并通过提高保费等方式,逐步扩大相应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保险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保险格式合同的制订和修改程序,根据保险合同纠纷出现的新问题、新态势适时对部分格式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避免因关键条款、重要术语存在争议而发生纠纷。”吴冬表示,保险行业只有重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时作出调整,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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