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权在转让之初,并没有确定转让价格,只是试探市场意向,又在即将售出的时候提高价格,给人造成诚意不够的感觉,使得转让至今无果
5月28日,最后一家非上市险企幸福人寿披露了2011年年报。年报显示,幸福人寿亏损扩大至7.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因股东增资由2.82%增至104.96%,勉强符合偿付能力类监管标准。
偿付能力勉强达标
因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幸福人寿申请延迟披露2011年年报至5月28日。
据消息人士透露,幸福人寿更换了原来的审计机构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改由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德勤华永要求幸福人寿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会计账目,以保证审计公正性,以至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披露。
然而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幸福人寿年报,并未带来惊喜。
年报显示,2011年的保险业务收入为50.4亿,同比增长了12.2%,该公司2011年的投资收益为7.6亿,2011年的退保金为4.8亿,而2010年的退保金为1.6亿,同比增长了186.9%。
同时该公司成立第5年,亏损仍未能扭转,而且亏损越来越大,2011年亏损高达7.3亿元,而该公司2010年净亏损4.7亿元,2009年亏损4.5亿元。单从亏损金额来看,居2011年度寿险公司亏损榜探花,仅次于合众人寿(亏损8.99亿元)、华夏人寿(亏损7.6亿元)。
稍感欣慰的是,幸福人寿2011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升至104.96%,保费收入也同比增长了12.35%。
然而事实上,幸福人寿2010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2.82%,严重低于保监会规定的100%的最低标准。不过其2010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12.07%,同比上升52.36%,对比之下,幸福人寿偿付能力犹如过山车。
之所以2011年偿付能力大增主要得益于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和保费收入的增长。
数据显示,2011年公司股东对幸福人寿投入资本由2010年末的12.2亿元上升到2011年末27.3亿元,对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改善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此外,其在2011年发行了4.95亿元的次级债,提升公司的实际资本,也提高了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再者,公司保费收入较2010年度增加12.35%,补充了最低资本金,对偿付能力的改善也起到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