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网民“左永刚”提出,首档基本用电量的确定必须公平、公正、透明。电力属于公共事业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实上,世界各国均将供电作为公共事业部分,也有不少国家出台补贴政策。供电作为公共事业,涉及用电的各类政策或方案,都需要居民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对于价格等关键敏感问题的确定,尤其需要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有网民认为,制定阶梯式电价的目标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以此缓解我国能源供应紧张、环境压力加大以及电力成本上升压力。因此,对于首档用电量之外的电价不妨多提、多加,充分 发 挥 阶 梯 式 电 价 的 杠 杆 作用,以达到上述诸多目的。
另有网民称,实行阶梯电价是中国集约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真正意义上的阶梯电价制度,应是有涨有跌的制度,既然二档和三档都要涨价,那首档电价就没有理由维持死水一潭的局面,适当降价是阶梯电价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仅如此,更应该对那些每月用电下降的用户实行奖励制度,以此展现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制度诚意。
应与分时电价相结合
有网民认为,在推行有利于城市发展的电价政策时,从电力系统的真正节能角度上来说,阶梯电价并不完美。
网民“蔡国雄”表示,用来抑制过度能源消费而实施的阶梯电价从节能角度来看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电力系统运行和能源充分应用。阶梯电价鼓励大家用电总量减少,但是从用电波峰波谷来看,会导致尖峰很高,低谷更低,会导致发电机组的利用率下降、损耗增加、绿色能源被消耗。
“蔡国雄”建议,政府在制定电价政策时,采用“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综合使用的模式达到真正合理的电能使用。
有网民指出,分时电价有很多的优点,一方面能够根据供电和 用 电 的 状 况 时 时 调 整 供 需关系,鼓励民众自发地进行电能的存储;另一方面,电力系统可以减少为尖峰负荷准备的发电设备投资,提高电力系统的防灾抗灾能力,可以充分且合理应用新能源。除了上述优势之外,还可以形成像股票市场那样的市民可随意投资的电力市场,从而增加民众的投资渠道,形成存电于民的能源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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