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普遍资金饥渴的当下,6月4日,保监会网站透露,《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发布。据媒体称,保监会为此组织专家学者和保险公司人士,组成13个项目组对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体系建设进行讨论。
2011年,在寿险发展处于寒冬、投资领域“股债双杀”的背景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遭到挑战。
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监会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分为三大类: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为不足类公司;100%到150%之间的为充足I类,属于关注类公司;高于150%为充足II类,这类方为正常公司。按照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标准是要满足100%。
对不足类公司,保监会区分不同情形,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监管措施:包括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薪酬、限制增设分支机构、责令转让保险业务、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资金运用渠道、限制商业性广告等等。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核心能力之一,是企业对风险管理的一种反映。偿付能力不足类的保险公司业务开展将受到限制,而偿付能力充足的I类公司需要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保险协会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内地共有57家寿险公司,但有10家寿险公司的数据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最终共47家寿险公司进入《投资者报》的统计范围。
统计发现,在这47家寿险公司中,有35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其中有8家偿付能力在100%~150%之间,还有1家不足100%标准线。
这9家偿付能力在150%以下的公司,分别是华泰人寿、人保人寿、信泰人寿、人民健康保险、合众人寿、幸福人寿、国华人寿、中邮人寿以及嘉禾人寿。记者注意到,除了人保人寿,其他公司都是中小寿险。
去年7月,原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缺乏内生资本补充来源。在流动性收紧的背景下,融资成本上升,中小险企偿付能力补充压力较大,可能会出现增资困难。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虽然偿付能力整体下滑,但众多寿险公司提前采取了措施,行业状况相对乐观,有38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达到II类监管标准。
数据显示,安邦人寿、和谐健康保险、汇丰人寿、平安健康以及君龙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甚至超过了1000%。
5公司直逼警戒线
记者注意到,有5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直逼I 类100%的警戒线,亟须补充资本金。
这5家公司分别为:中邮人寿、国华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和人民健康保险,偿付能力分别是101.18%、103.8%、104.96%、105.97%以及107.15%。
各家公司的年报显示,中邮人寿偿付能力下降,主要是因为保费规模增长迅速,相比上年度增长了295%。至于下一步该怎么应对,中邮人寿相关工作人员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
国华人寿的偿付能力也在下降,而其2010年时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还高达242.09%。对此,国华人寿除给出了同中邮人寿一致的理由外,还称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导致投资资产减少,以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引起的认可负债增加。
《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国华人寿在去年就已经采取措施,包括发行10年期次级债,以及增资2亿元。由于偿付能力仍然在警戒线附近,国华人寿至今仍有增资的需求。
2010年,幸福人寿的偿付能力一度降至2.82%,经过股东注资和发行次级债,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到了104.96%。
合众人寿2011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5.97%,相比2010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67%,下降了61个百分点。合众人寿对此在年报中解释称,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所致。但记者注意到,公司的各项开支快速增长,去年合计支出109.1亿元,而保费收入仅有99.8亿元,收入与支出不协调,这或许也是偿付能力下降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