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4车同时抛锚 因汽油?燃油精?
北京车主们大概都有过在加油站被死命推销燃油添加剂的经历。但当加的油出现问题时,燃油添加剂却有可能成为消费者追责的麻烦。上午,朝阳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王先生一行4辆车到新疆自驾旅游,在一中石油的加油站加完油后,每辆车又添加了2瓶加油站销售的“豪特燃油精”,结果4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同时抛锚。事后,王先生将中石油新疆分公司及“燃油精”的经销商北京红豪特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8万余元。上午在法庭上,中石油和燃油精的销售商都称自己的产品没问题。
加完油后4车同时抛锚
去年十一期间,王先生等16人驾驶4辆越野车分别从北京和杭州出发,共同前往新疆进行自驾游旅行。10月5日下午,4辆车在经过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葡萄沟口加油站时,分别加注了97号和93号汽油,同时每辆车还添加了2瓶加油站销售的 “豪特燃油精”。
据王先生回忆,加完油后他们开始前往哈密,当行驶出40公里左右的路程后,两辆进口的吉普指挥官和牧马人同时出现供油不足,发动机亮红灯等问题,并熄火在吐哈高速公路上。之后,王先生的进口吉普大切诺基和另一辆国产长城越野车也相继出现了同样的问题。
车辆出现故障后,王先生等人联系了葡萄沟口加油站站长宋某,并将车就近送往修理厂将油倒掉,对油路进行全面清洗,并对油箱内的油取样封存。
王先生表示,通过对其油箱内的油样进行检验,显示该油样“溶剂洗胶质”一项不合格,实测值为6.5,标准值为不大于5,高出标准30%。
导致4车故障的原因究竟是汽油的问题,还是 “燃油精”的问题?王先生认为,总之是这两者在一起出了问题。因此,王先生将“燃油精”的经销商北京红豪特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石油新疆分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赔切诺基的修车费、拖车费、油品检验费、误工等损失共计8万余元。
经王先生初步估算,4辆车的修理费、拖车费、折旧费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加在一起大约为50万元。王先生是第一个提起诉讼的,其他三辆车的车主则在观望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