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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正式出台 提高恢复上市要求
money.fjnet.cn 2012-06-29 09:2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来说两句

继创业板退市制度实施后,昨天下午,沪深交易所同时公布了主板公司和中小板公司退市制度。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式推出的退市制度较今年4月29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总体上在完善退市指标的同时,最终定稿的退市制度较此前的规定略微“严苛”。不过,深交所同时公布的中小板退市制度较现在的退市标准略有放宽。

提高恢复上市要求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退市制度较此前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五方面的改进。第一,将净资产指标的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2年改为3年,这一改进较此前的规定有所放宽。第二,将营业收入指标的退市考量年限从原定的4年改为3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数反馈意见认为原来4年的规定过于宽松,容易被操控。第三,增加因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第四,明确B股的股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相关指标。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对B股进行专门规定。此次最终敲定的退市制度则规定,纯B股公司如果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将终止上市。至于A+B股公司,则必须同时触及A股和B股的退市条件才会终止上市。也就是说,A+B股公司如果B股交易量或成交价触及退市条件,但其A股没有触发退市,该公司也不会退市。第五方面的修改则是进一步明确了恢复上市的申请条件,较此前的规定有所提高。已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应至少消除可能导致其退市风险警示的各种风险状态,以避免刚恢复上市很快又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标准。在恢复上市标准方面,增加不存在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及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退市指标情形。同时,在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内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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