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查“数据造假”
中国保监会在4月底下发通知,从4月1日开始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三次保险机构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本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12年4月1 日至7月31日为保险公司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8月至11月为监管部门抽查处理阶段)。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数据区间为 2011年,如有需要可上溯或下延。检查重点包括:数据管控体制机制、重点科目数据不真实情况、对前两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前两次数 据真实性检查结束后,长效机制是否有效运行等情况、反洗钱工作情况。直至7月底,我们依然会重点关注此次真实性检查工作的进展状况,并体现在每个月的罚单里。
常见保险违规问题
中新网金融频道综合网上信息整理发现,以虚列费用、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虚假理赔等是保险公司犯规最多的事项。此外,委托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代理人或机构销售保险产品、销售误导、宣传资料不合规也是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处罚的主要对象。
数据不真实
数据不真实主要有通过挂应收保费挪用资金支付手续费、以注销保单方式冲销应收保费金额、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通过虚假费用支出变相支付销售费用金额、 在赔款支出中列支非正常查勘费、不足额提取准备金、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最普遍的情况就是,保险中介公司虚开发票为保险公司套取费用和保险公司把手续费 列为会务费,后者在车险业务和寿险银保业务中表现突出。
委托无证人员或机构代理业务
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从事代理业务必须持有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获得代理人 展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强迫或引诱误导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等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虚列费用
主要以虚列会议费、公杂费、办公用品、汽油票等科目列支业务及管理费用,用于支付展业费用、员工工资或生活补助、弥补退保损失等。
虚构中介业务套费
保险公司将从直销渠道获得业务挂在保险代理公司名下,通过开具假发票,以套取支付给代理公司渠道的佣金费用。虚列中介业务的做法往往伴随着财务数据不真实、报送假材料等违规行为。
销售误导
近期,保险消费者对销售误导的投诉在整体投诉中所占的比例有逐步上升的趋势,保险行业成为销售误导的重灾区,治理销售误导的任务越来越重。但绝大多数 保险消费者在投诉销售误导时不能提供证据,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若提供不了证据,就要承担其主张得不到实现额风 险,这就使得缺少专业知识与缔约经验的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利益就可能得不到有效维护。为此需要监管部门加大保险知识宣传力度和监管强度,在提高保险消费 者保险知识的同时,严厉查处销售误导案件。
虚假理赔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为了骗取保险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没有发生的情况下,故意编造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并通过虚假理赔,将骗取的保险金据为己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