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境遇二:募投项目“二次上市”涉嫌利益输送
招股书披露,1999年4月16日,富煌建设与安徽省巢湖水泥厂、东关水泥厂(1999年11月18日,两水泥厂合并组建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巢东集团”)等六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东股份”),富煌建设将其与轻型钢结构业务相关的净资产1,691.37万元投入巢东股份,富煌建设持有其1,151.61万股份,占总股本的5.76%。2000年9月,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富煌轻钢结构分厂(以下简称“巢东股份轻钢分厂”)设立。2000年12月,巢东股份上市时,轻型钢结构业务正是巢东股份募投项目之一。
2003年4月16日,富煌建设与巢东股份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巢东股份将其轻钢分厂整体转让给富煌建设,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6,560.18万元。至此,富煌轻建完成了从巢东股份募投项目向富煌准上市资产的巧妙转变。另外,富煌钢构与巢东股份的此次转让也似乎早有安排,双方真是有来有往。就在此次转让前的2月26日,富煌建设与巢东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富煌建设将其持有的巢东股份1,151.61万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巢东集团,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8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50.18万元。 2002年9月16日至20日,中国证监会合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对巢东股份进行巡回检查时发现:“巢东股份上市以来,下属富煌分厂与巢东第二大股东巢湖市富煌轻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做到人、财、物‘三分开’及财务、机构‘两独立’。”证监会因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自富煌分厂成立后,一直处于杨俊斌的管理下,虽然两者分别身为巢东股份的副董事长及监事,但另一个更重要的身份是富煌轻建的发起人及控股股东,旗下相关业务与分厂业务形成竞业及关联关系。这也不得不让人担心,是否会存在利益输送?而2002年轻钢分厂跳水式地亏损达781万元更是证实了这种担心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