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高利贷崩盘信号又现 借方虚开高息
money.fjnet.cn 2012-07-24 10:10 来源:一财网
我来说两句
马老板因此把客户贷款分为两类:有明确应急用款去向以及还款来源的和没有的,而高息虚开现象,一般出现在后者。
前者如应付银行续贷所需的“过桥款”,为了还上银行房贷以便再抵押一次的“赎楼款”,应付拍到土地后缴款仍有缺口的“补缺款”,或是有明确进货或交货方的“垫资款”。对于这类客户,马老板一般要求对接上客户的资金流向方,如“过桥款”贷款前直接和银行对接,甚至必须看到银行的续贷“批复”,或是“垫资款”直接打去贷款人交易对方的账户。
后者如客户泛泛表示需要投资、调头寸,愿意提供充足抵押物、接受高息,但无法摸清客户具体还款来源。曾在温州吃过“死贷”亏的马老板称,对这种借款已经额外长了心眼。
资产处置之难
马老板告诉本报,在高利贷的同行调侃中有一句名言:“不要租房租成房东,不要放贷放成股东。”
民间借贷坏账后的资产处置困难重重。马老板举例称,对于“二押”给其公司的房产,在处置中,即使借款人配合过户,也还面临着先行还清银行贷款以及因前期房产涨价交高额过户税收等,过户后才能再行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如果借款人跑路或赖账,他还必须向法院起诉,等待司法程序裁定,而这其中还必须绕过“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的“障碍”。汽车的“二押”也有着类似的“窘境”。
此外,对于那些股权质押的处置则更加困难。依据有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转让股权后,还需修改公司章程等且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这其中还将涉及一大笔个人所得税。如果借款者不配合转让,所有私下的转让协议均属无效。而即使变更成功,高利贷公司就等于“被迫”投资了一家公司,损失了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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