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时撞死父亲 安邦保险拒赔被告
money.fjnet.cn 2012-09-14 08:32 来源:南报网
我来说两句
司机诉至法院,目前庭审正在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也投了三责险,保险公司一般应该赔偿。然而,今天上午,溧水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罕见的保险合同纠纷,我市一辆货车车主赵某驾车前往盐城拉货,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他的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保险公司认为赵某撞死的是自己的父亲,不应该赔偿。赵某认为该公司提供的合同是“霸王条款”。
此案被告是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11年12月26日17时20分,原告赵某驾驶苏A84269货车在盐城市城南新区原伍冈村供销社租用的仓库内拉货,货物装好后,赵某在倒车时因疏忽大意,货车的尾部将原告父亲赵金生往围墙上顶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赵某的车辆在安邦保险处投保了商业险,故诉至法院,要求安邦保险按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上,安邦保险公司认为,在与赵某签订的三责险保险合同上有约定,“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时,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一说法,原告方面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当时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向他特别说明这一条。
目前,双方正在就这一条正在争论,原告方甚至提出证据,证明赵某已与父亲“分家”,分属两个家庭,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庭审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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