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三大核心内容
一是取消电煤重点合同,用中长期合同取代之,中长期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国家发改委为此将专门出台一个《煤炭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
二是中长期合同价由煤电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即国家不设置前置性基础价格,价格由企业自主协商
三是电煤价格改革有一整套方案,除了电煤并轨机制外,铁路运输和电价也有配套措施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陈其珏
国家发改委正在就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征求各方意见。与媒体之前普遍报道的未来中长期电煤合同基准价将由国家发改委确定不同,记者昨天了解到,最新方案是并轨后的中长期电煤合同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而无基础价一说。这意味着电煤价格将彻底走向市场化。此外,大用户直购电也有望成为改革的配套政策。
未来中长期合同价由企业确定
19日下午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周指数显示,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633元/吨,比上一周上涨了3元/吨。动力煤(下称电煤)市场价已与重点合同煤价格基本接近。这为电煤价格并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7月份就与相关行业开始探讨电煤价格并轨改革,即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价格并轨的模式。目前,媒体盛传的改革方案是:自2013年煤炭产运需衔接方案起,重点电煤合同将过渡到2至5年中长期合同。中长期电煤合同由供需双方按基准价加自动调整方式定价。其中,基准价由发改委确定。铁路运输要重点保障新长协机制运力。
但记者昨天从接近电煤价格改革制定者的人士处获悉,上述方案并不是最新的。最新电煤价格并轨方案正在内部征求意见。该方案包括几个核心内容:一是取消电煤重点合同,用中长期合同取代之,中长期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国家发改委为此将专门出台一个《煤炭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二是中长期合同价由煤电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即国家不设置前置性基础价格,价格由企业自主协商;三是电煤价格改革有一整套方案,除了电煤并轨机制外,铁路运输和电价也有配套措施。
目前,电煤价格并轨条件基本成熟。一方面煤炭供应进入相对宽松期,发电企业成本可控;另一方面,明年多条运煤铁路将投产,运力逐渐宽松。这将有力保障煤炭价格的稳定。
市场定价方案需国务院批准
记者了解到,电煤价格并轨整套方案从时间表上应在年底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前出台,以指导煤电双方2013年度的价格谈判。但知情人士表示,电煤价格并轨整套方案需要国务院批准,才能最终确定。
如果中长期合同价完全由煤电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的话,电煤价格算是彻底市场化了。这一目标是改革界多年以来追求的目标。
1993年,我国逐步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过渡期间,基于早期计划价,并通过逐年小幅加价向市场价靠拢的重点合同电煤扮演了重要角色。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的量已经从最初的占电煤总量的七成以上降至30%左右。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名义上由煤电双方协商确定,但发改委在十年间四次对价格直接进行指导,如去年国家发改委就提出两条指导意见:2012年年度重点合同煤价格最高可上调5%;包括秦皇岛港在内的北方港口5500大卡热量的电煤现货价格不得高于800元/吨。
分析师认为,如中长期合同价完全由煤电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在当前形势下电力企业将获益。
寄望大用户直购电
尽管如此,电煤价格一旦完全市场化,压力最大的也是电力企业。记者从相关人士获悉,最新电煤价格并轨整套方案中,电价仍然实行由国家发改委定价。
国家电监会人士透露,最近国家发改委正就电煤价格并轨征求意见。方案中有几句话提到了改革目标,包括推行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和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等。
上述表述更多流于形式。2003年左右,我国曾经推行过电力市场化改革,最终目标是通过竞价上网形成市场化电价。不过至今竞价上网、核定输配电成本等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
电监会人士表示,现阶段条件下,国家电监会建议将大用户直购电制度化,即从试点阶段全面铺开。电监会已就此做了一个方案,正在与国家发改委协商并准备提交,希望它能够成为此次煤电价格改革的配套政策。
所谓大用户直购电,主要是指工业用户能够直接与上游发电企业协商确定电价,而不像现在这样从国网手中购电,且电价完全由发改委说了算。业内认为,大用户直购电若能制度化,对电解铝、有色、钢铁等高耗能企业将形成重大利好。(来源:上海证券报)(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