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今年9月4日*ST锌业发布诉讼公告以来至今,公司前后已经发布了6次诉讼公告
■本报记者 矫 月
*ST锌业原本是一家有着15年“股龄”的老牌上市公司,但在日新月异的市场中,*ST锌业已被推到了退市的悬崖边摇摇欲坠。
昨日晚间,本已财政告急的*ST锌业再次发布诉讼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诉锌业股份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ST锌业称,据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相当于2398.11万美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今年9月4日*ST锌业发布诉讼公告以来至今,公司前后已经发布了6次诉讼公告。其中,涉及到4家银行,涉案金额约6.32亿元。
据昨日晚间公告,2012年1月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与*ST锌业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金额为7.04亿元,使用期限为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2月26日。
据协议,由*ST锌业以土地证号为龙港国用(2006)第00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提供最高额抵押;由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与*ST锌业分别签订了4笔信用证申请书。公告显示,这4笔授信业务本金总计2383.3万美元,利息总计14.81万美元。*ST锌业此次被诉讼正是因为未履行上述授信业务的还款而起。
在这次诉讼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不但请求法院判令*ST锌业偿还原告在《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业务项下的垫款本金2383.30万美元,利息14.81万美元;同时还请求判令对*ST锌业以土地证号为龙港国用(2006)第00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而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告*ST锌业和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相当于2398.11万美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有分析人士认为,*ST锌业本身债务过多,而且退市危机较大,所以才会引发银行的多起诉讼,希望能抢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提前保证自己的利益。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5日,*ST锌业在银行逾期贷款(含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敞口部分)总计25亿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12206.68万元的2048.45%。而2012年9月末,*ST锌业净资产为-687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