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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推出首批省级农民创业园
money.fjnet.cn 2013-01-08 10:26  黄怡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黄怡 通讯员苏文土)昨日记者获悉,我省首批省级农民创业园区名单和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名单正式出炉,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每个创业园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扶持创业园内标准化基地建设,现代物流平台建设和农民创业培训等。

根据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十二五”末,创业园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30%以上。根据《意见》,凡进入创业园投资,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在项目投资后的第4年起到第8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

省级财政将对为创业园内生产性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给予风险补偿,对为创业园内贸易性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给予风险补偿。创业园创建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生产条件,环境承载能力等科学编制创业园建设规划,于2013年1月底前报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首批省级农民创业园有福建省连江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城厢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安溪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平和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尤溪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武夷山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古田农民创业园区、福建省翔安农民创业园区。

《意见》指出,尚不具备省级农民创业园创建的地方可建立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每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专项资金200万元。

列入首批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的有福建省罗源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罗源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仙游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永春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漳浦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漳平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延平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福鼎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平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同安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建省建宁农民创业示范基地。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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