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善投资者结构
积极配合社保相关部门完善投资配套规则,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问题,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利用资本市场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做好衔接与服务。与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建立密切工作联系,引导金融机构共同建设资本市场。支持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创新理财服务,为银行等专业机构参与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大幅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分别达到800亿美元和2700亿元人民币。组织交易所境外路演,提高QFII、RQFII投资便利性。大幅降低QFII准入门槛,成立时间由5年降为2年,管理证券资产规模由50亿美元降为5亿美元;推动放宽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QFII的额度上限,允许超过10亿美元。卡塔尔控股公司、韩国国民年金、瑞典国家第二养老金等获得QFII资格,其中卡塔尔控股公司获批10亿美元投资额度。同时,挪威央行额度增至10亿美元。新批准72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总数达到207家;新批准投资额度158.03亿美元,总额度达到374.43亿美元。截至2012年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3.61万亿元,净值2.87万亿元,分别增加21.92%和32.87%;管理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专户理财资产分别增加22.5%、28.9%和55.3%。专业机构投资者持有流通A股市值比例达17.4%,上升了1.73个百分点。
(六)推进期货市场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上市油菜籽期货和菜籽粕期货,修改完善棉花、菜籽油、黄大豆1号等6个农产品合约及业务规则,与农业部首次合办“风险管理与农业”高端论坛。服务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上市白银和玻璃期货,优化铜、焦炭等6个工业品期货合约及规则,研究铁矿石、动力煤等战略性期货品种。推进开放性的原油期货市场建设。启动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国债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加大对碳排放权、指数、期权等新交易工具的研发力度。改革套保、套利等市场监管制度。研究建设期货与现货紧密联系,适应实体企业不同层次风险管理与商品服务需要的交易平台。全年期货市场成交14.5亿手,同比增长37.6%;成交金额171.1万亿元,同比增长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