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甚至全部存款,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尽管有银行立意在危机中寻找机遇,但一旦银行“破产”真正来临,仍需顶层制度的设定来避免动荡的发生。因此,围绕银行破产做准备的制度设计将成为未来工作的重点,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重中之重。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金融机构破产问题,强调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规划提出,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的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至关重要。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甚至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银行存款一直以来都是以国家信用、中央财政信用作为担保,只要法定利率确定、到期还本付息,老百姓就不必担心,而今后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这一局面将得以改变。
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据业内人士称,今年存款保险制度已列入央行三项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不过,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向仍是未知数。有业内人士建议,可参考当年解决南方证券破产风波时的模式。
几年前,南方证券风波中,由于券商收取客户高额保证金在资本市场运作,并出现资金窟窿,最终南方证券遭关闭。当时债券投资人的资金全部由央行买单。在央行制定的债券收购办法中,并非以“本金+利息”的方式予以偿还,而是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方式,对于高息不予承认,本金打了9折。
上述人士说,至今这也是央行金融稳定工作的经典案例。未来如有银行机构退出市场,国家可能也不会百分百买单,而是按照“利息全免、本金打折、有限收购”的原则来处理。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内部已有进展,但各方阻力不小,但存款保险制度等如未有突破,利率市场化也许难以进一步推进。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说,接下来可能在条件准备上有一些实质性的动作,包括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准入和退出制度等。而在这些做好之前,他预计不会进一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空间。(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