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制药巨头强生被美国法院裁定向一名叫萨曼莎的女孩赔偿6300万美元,因为她7岁时服用强生镇痛消炎药美林,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全身90%的皮肤脱落,最终导致双目失明。这一判罚,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吸引到了美林的安全性上,美林还安全吗?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据经济之声报道,美林的主要成分是布洛芬,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但同时,也会引发交叉过敏、哮喘等严重的不良反应。据上海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近10年来,上海共收到布洛芬的不良反应/报告373例次,但其中并没有致盲、大面积皮肤受损等严重不良反应。
一位在三甲医院药剂科工作的周大夫介绍,这次发生的美林导致女孩眼睛失明事件比较罕见。
药剂科医生:这是非常罕见的,说明书上都没有说到过这样的情况。
而强生在这次官司之所以败诉,与说明书有很大的关系。萨曼莎的辩护律师提出,“在萨曼莎服用的药品美林的说明书中,只有一个小小的警告,没有提醒消费者药物存在的潜在不良副作用。是生产商和零售商向消费者隐瞒服用该药物的副作用,才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药品有副作用,不代表药物不合格,但是药企应该在说明书中明示副作用,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赵三平:药品生产企业,是应该在药品说明上明示药品的毒副作用和禁忌等等。如果要是刻意隐瞒,当然药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发现,美林在中国区和美国区的不良反应提示详尽程度差别明显。美林的英文官方网站,警告了严重过敏反应的内容,比如皮疹、面部肿大、哮喘、休克等。而国内销售的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说明书,在不良反应一项中却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等信息。
有消费者质疑,为什么美林在说明书中搞区别对待,这次失明事件后,美林应该尽快修改在中国销售的说明书。对此,周大夫说,这需要国内药监部门来判断。
药剂科医生:我们国家有个概念,叫药物警戒,比如说哪里发生这样的情况,可以通知医务人员有这样的案例,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对美林采取任何的不良反应的通报。
目前国家药监局还没有就美林的致盲事件发表观点,因此,国内美林产品的说明书是否会被要求更改目前不得而知。那么,强生方面又有什么反应呢?记者昨天下午拨通了美林药物说明书上的客服电话:800-820-1188,强生官方网站声称这是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但记者发现这居然是个空号。
强生客服电话:您拨叫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之后记者又连续拨打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总机,也一直无人接听。(记者 丁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