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成立"汽车专业委员会" 有车族维权有专业帮手
召回有了“紧箍咒”
新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消费者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
针对汽车消费维权,省质监局昨日也在福州华夏汽车城举办“3·15——让我们共同关注汽车质量与安全”主题活动。会上,省质监局三位专家对缺陷如何发现、召回如何实施、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召回的责任等问题作了解答,同时详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召回中心专家提醒消费者,发现汽车可能存在缺陷问题,应向汽车经营企业以及汽车生产企业反映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根据今年1月起实施的《条例》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或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或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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