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起水稻种植保险从损失30%开始起赔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25日讯(记者 方炜杭)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从今年起,在保额、费率不变的前提下,水稻种植(制种)保险的起赔点从损失30%开始起赔,损失30%(含)以上至50%以下的,按保险金额的60%赔偿;损失50%(含)以上至70%以下的,按保险金额的80%赔偿;损失7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金额的100%赔偿。
通知要求,对水稻种植30亩以上、杂交水稻制种10亩以上的大户,应单独投保,并建立大户保险的跟踪服务机制。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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