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信息登记完,工作人员会为车辆贴上黄标。
福州电动车信息采集全城总动员
网友质疑劳民伤财 警方回应建综合平台
4月10日起,福州“限摩限电”范围扩至二环内全部区域,福州警方连日来组织警力对辖区电动车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登记。为了分辨一辆车是否进行过信息采集,警方会在完成登记的电动车仪表盘部位贴上专门制作的“已采集”黄色标志。针对此次整治电动车专项行动的信息采集行为,有不少市民和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重复性的工作,浪费行政资源。
网友质疑:
劳民伤财不见得更安全
网友“吃草的虫”说,在2010年组织的达标电动车上牌的过程中,已经对车辆信息进行了登记,市民领取到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已涵盖了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品牌、型号、车架号码等详细信息。此后商店售卖的达标车也大抵都进行了上牌登记,人车对应。
“当年登记的车辆信息少说有十几万辆,这些信息重复登记输入,这得多大的工作量啊?”网友“吃草的虫”认为,这一次的信息采集很大程度上是重复劳动。“如果警方需查实车辆是否盗窃,只要车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警方即可查验是否一致,就可以证明车子是否是盗窃的。”
东南网网友“一言不发”质疑福州电动车三年管理“原地踏步”。同时,该网友指出,此次采集时间短,能否保证市区所有电动车都入库,“不要三年后,又来采集信息”。 网友“理智围观”认为,政策的出发点没有错,但从政策执行和实施来看,“没有‘一以贯之’”。
对于新一轮的电动车整治行动,有网友表示理解,也有网友持反对的态度。网友“安安”认为,用警方要求的所谓“达标车”并不见得更安全,而且浪费纳税人的钱。一些市民已从正规商店购买的电动车,只因为某些条件不符合警方的新要求结果就不能上路行驶,纳税人还要重新换购,电动车商店又坐地起价。一来一去,仅一辆电动车市民就要花掉四五千元。“如果没有换购,手续合法的正规电动车又要被销毁,这不是浪费吗?”还有网友认为这是不注重日常管理的一刀切懒政行为,质疑说:“这是谁的路?交警凭什么不让正规生产、正规购买的电动车上路?”
也有网友表示支持。网友“冰冷的记忆”认为,电动车秩序的规范化,需要市民和警方的相互配合。网友“维柳芬潍坊”认为,信息采集并录入系统,一旦警方发现盗抢嫌疑车辆或者破获电动车盗窃案件时,可以及时查询,既方便破案也有利于车辆物归原主。此外,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明确,可促使车主更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更好维护和谐的交通秩序。
现场探访:
黄标编号唯一 不能仿造
电动车信息采集已经在全城铺开。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采集情况。
24日10点40分许,晋安区王庄街道紫新社区警务室。社区的居民正陆续前来办理电动车信息登记,多数车辆已经挂牌。一位陈姓协管员正在耐心地为市民采集电动车信息,在核对准确无误后,他便为车辆贴上黄标。“编号是唯一的,仿造不了。”协管员说道。
25日下午3点左右,鼓东派出所屏东中学警务室。市民林先生认为,采集“有利于警方查纠违章,其次,有利防盗,但是具体的防盗效果我们只能拭目以待”。据介绍,从上周一下午开始到现在,每天都有很多电动车主来警务室登记电动车的相关信息,最多的时候每天有170辆电动车,最少的时候也有120辆。
“有牌照的需带上行驶证和身份证,若是没有牌照的,则必须带上合格证、购车发票以及身份证,如果证件不齐全,是不会予以采集的。”值班民警袁警官说,“对于已上牌的车辆也做采集,做信息更新,并不会是重复采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李女士认为,她的车辆已经在2010年上牌时进行过登记了,所有信息都没有变更,没有再次采集的必要,如果失窃被警方收缴,警方“可以通过原来的登记信息通知到我”。另一位市民林先生则反映,没有看到周围社区有采集点,询问身边的人,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事。
警方回应:
拟建网络综合应用平台
据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大队长张良劲介绍,此次信息采集行动,警方将采取路面盘查、小区盘查、车场盘查和其他盘查等采集方式。目前以管辖区域的小区盘查为主,采集截止时间尚未明确,要视采集进度情况而定。各辖区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社区进行采集,在社区警务室、社区活动中心或村委会设立采集点,“希望市民尽快主动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
至于今后电动车信息采集是否会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张良劲表示,目前没有具体计划,要视此次信息采集的情况再做下一步打算。据了解,此次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内容包括车架号、电机号、车主身份及联系方式、车辆来源(网购或实体店购买)、车辆照片等信息。
对于重复采集的质疑,张良劲表示不存在。他说,警方拟建一个利于电动自行车信息采录、核查比对、分析研判、串并侦查等多种管理手段共用的电动车信息网络综合应用平台,平台将对现有电动车的登记系统、盗抢数据库、交通违纠平台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同时可关联电动车的接处警信息和犯罪高危人员数据库。“此次信息采集行动,旨在对当下车主及车辆的基本资料、所有权变更、失窃等信息进行网上登记,统一纳入电子信息平台管理,有利于对全市电动车情况进行实时掌握和动态管理,也有利于预防和打击车辆盗窃犯罪。”张良劲说。而对于市民疑问的“半年内无法提供来源证明,被扣车将集中销毁”,张良劲表示,这依据的是道路交通相关法规。
(东南网记者 王坤明 实习生 陈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