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优惠令”,各地景区纷纷打出“降价牌”。国家发改委4月25日在其官网上公布,“五一”期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200余家景区提供优惠票价,整体降价幅度近20%。但记者调查发现,看似“含金”的优惠,在一些景区却变成了种种“含水”的“文字游戏”。
析因
集体涨价病根在于
地方景区地方定价
景区是公共的景区,公众有权利享受景区低价位惠民服务,这是公共景区的公益责任;可景区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直接审批,当然高价审批景区门票。尽管年年高层喝令“限价”、“不许涨价”,但地方多是“我的景区我涨价”,直接导致高层节日景区“限价令”搁浅。
只要景区价格地方做主,门票价格听证制度也会成摆设。只有让风景区价格核定审批权上提,在制度化举行听证,风景区价格才能在节假日低价位惠民服务。当前,风景区门票定价权都下放地方,地市就有了最高定价的机会,各大景区就会在节假日采用最高价售票。实际上,各地所谓“景区涨价”,并不是法外涨价,而是法内涨价;也就是说,平时地方政府就已经把景区门票价格“最高定价”,只因为平时游客量少而采用折价售票;节假日采用“不折价售票”。游客投诉无门,告状无赢,原因就在这里。
《旅游法》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但地方听证容易被地方利益绑架,必然折腾出“逢听必涨”。景区节日集体涨价病根在“地方景区地方定价”,如果把景区定价权上提至省物价部门审批,由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地区消费水平,召开大众参与的景区价格听证会听证,就能制定出民众接受的门票价格来。景区五一门票降价成忽悠,国家发改委、物价部门、听证部门都要反思。 童克震
质疑
进二退一虚假优惠
如此底气从何而来
《旅游法》明确提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严格控制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这至少表明了两个意思,其一,景区不是私家园林,也不是某些人群所有,而是属于公共资源。那么,既然景区界定为公共资源,又凭什么由景区自己说了算,说涨就涨呢?其二,涨价要举行听证会。既然要举行听证会,最有资格参与听证的人员是游客。如果任一景区要涨价,由游客来听证的结果又会怎样?现代社会消费者趋于理智,更趋于理性,绝不会出现游客参与听证会之后降价无极限的情况,而是至少会出现一个合理的价格。这个价格游客能够承受,景区也能够接受,如此以来才会使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趋于公平正义。可惜,这样的听证会还没有先例。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使景区把自己的管理范围当成了私家园林,又在自视为私家园林的基础上说涨就涨,如此一个涨价恶性循环,谁能挡得住呢?游客不可能挡得住,即便涨到千元门票,该游还得游,否则作为中国人不来此名景一游不好交代,也说不过去,因此只好忍痛割钱,到此一游。
法律尚未挡得住,因为目前来看旅游法草案相关条款尚在审议当中,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范相关条款是当务之急。然而,即便出台了相关禁止说涨就涨的条款,景区再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不一样仍然“照舅”吗?
“用脚投票”或者“用脚听证”绝不是办法,因为旅游资源对于全体中国人来说是“刚性”旅游需求,管理者玩弄门票“进二退一”的假优惠实涨价把戏,反证了管理者以公共资源挟持游客刚性需求。独此一家、独此一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此票是我定,这种对公共资源的无法无天的霸占挟持,才是说涨就涨的病根。 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