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贤伟) 9日,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办印发《2013年福建省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及制售病死猪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提出自5月9日起至9月10日止,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病死猪及制售病死猪肉产品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肉品市场秩序。
省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销售病死猪及制售病死猪肉产品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生猪养殖、收购、屠宰、贩卖、冷藏、加工、批发、餐饮等为重点环节,治理一批重点企业和市场,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彻底捣毁一批黑窝点和链条、网络,依法惩治一批犯罪分子。
《方案》要求,开展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管理制度专项检查,督促饲养场(户)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和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对饲养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措施。
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特别是宰杀病死猪行为,取缔生猪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违法行为,对定点屠宰厂(场)加工注水肉、病死肉、有害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摘牌,取消定点资格,并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加强冷库、集贸市场、各类超市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屠宰肉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和冷藏企业储藏非法屠宰肉品、无合法检疫(验)证明猪肉的违法行为。发现来源有问题的冷冻畜禽肉类产品,立即封存并查处。
督促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使用非法屠宰肉品、病死肉、有害肉、无合法检疫(验)证明的猪肉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餐馆、学校食堂、工矿企业食堂等重点单位和旅游景点及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单位肉及肉制品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专项行动实行市县区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将把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及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专项行动列入议事日程。同时,《方案》要求,建立各级食安办、各执法部门和区域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