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车险代位求偿服务已在我市“破题”。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福州已有一些无责车主开始“尝鲜”这项新服务。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这项服务并非“免费午餐”,按现有规定,无责车主代位求偿要算1次理赔记录,这或将影响到客户次年的保费优惠。
客户遇刮擦代位求偿500元
为破解“索赔难”,去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义务。所谓代位求偿制度,是指车辆出事后,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不配合,无责方车主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或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去年10月,我省车险代位求偿系统上线试运行,支持车险代位求偿功能。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已有一些客户借助代位求偿机制进行索赔。
在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前一段时间公司有位投保客户与第三方发生汽车刮擦。“当时现场认定对方负全责,客户无责,定损500元。但肇事车主对责任有疑义,因此事后不配合理赔,无责车主只好向我们求助,我们受理后及时赔付了500元,随后再向肇事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回了这笔理赔款。”
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理赔部刘经理表示,发生事故的全责方通常会配合,因而实际需要代位求偿的客户目前很少,公司至今才受理了一起代位求偿案件。
代位求偿要算1次理赔记录
代位求偿的开通运行解决了无责方有时索赔难的问题,不过采用这个通道进行理赔仍有一些美中不足的地方。无责方先行向承保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相当于产生赔款,这样就要算1次理赔记录,而目前商业车险第二年保费能否优惠是与当年的理赔次数挂钩的。业内人士表示,代位求偿后,全责方同样也要算1次理赔记录,因为无责方保险公司代赔付后会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追偿,全责方照样会留下“案底”。
另外,代位求偿模式增加了环节,让理赔速度变慢。据了解,代位求偿系统增加了各保险公司之间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的互审、清算和理赔全流程各环节对接。具体赔付流程为:车辆发生碰撞后,如果认定一方无责另一方负全责,双方车主在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无责方现场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要求,查勘定损就转由己方保险公司负责,客户维修后可向己方保险公司索赔。在这个过程中,己方保险公司需把案件材料及时传送到代位求偿系统。定损5000元以下的,无需有责方保险公司确认就可以赔付;如果定损5000元以上,需有责方保险公司审核,因而赔付过程会长一些。
□相关新闻
车损小额案可并案处理每年1次限额1000元
本报讯 汽车出险发生小刮小碰后,车主往往很纠结:申请理赔怕得不偿失,明年保费又难享受优惠。昨日记者了解到,阳光财产保险在榕率先推出小额案件并案处理业务,即在保险有效期内,多起车损小额案件可合并理赔,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
据了解,小额案件并案处理允许上一年度零赔付或者只有一次理赔记录的客户在当年保险有效期内拥有1次并案处理的权利,不过并案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