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频频曝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在众多散户高举维权大旗之时,基金公司却几乎缺席,接受采访的多数基金公司将缺席原因归于难以举证胜率不高。而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指数基金因其被动投资无需尽职调查举证,或可成基金公司维权突破口。
对于频发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基金公司人士提出,能否制定基金参与诉讼的相应规则?毕竟,基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为投资者赚钱,缺乏充分的时间与精力去参与旷日持久的诉讼。
指数基金胜诉概率高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宋一欣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基金等专业的证券投资机构,如果要以虚假陈述为依据提起诉讼向上市公司索赔的话,必须提交尽职调查证明,这对基金等机构起诉是一大挑战,这也是大成基金当年诉讼银广夏失败的重要原因。
不过,对于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宋一欣认为,指数型基金是根据法定的合同规定,必须配置指数成分股,这就意味着,如果指数基金遭遇成分股公司虚假陈述需要维权时,不需要提交尽职调查证明,并且胜诉概率会更高,可作为基金维权的一个重要突破点。
事实上,指数基金成分股涉及虚假陈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今年3月份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佛山照明就是深证300、中证500、中证800指数成分股。
据律师分析,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A股或B股,且到2012年7月6日仍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诉诸广州市中院索赔。
证券时报记者查阅相关报告发现,基金中持有份额较多并具索赔资格的均为指数基金。包括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基金等。据测算,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可索赔金额或近千万,占该基金目前资产净值比例约0.9%,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基金可索赔金额应该也在百万元以上。
证券时报记者向上述三家基金公司发出电话与邮件采访,截至发稿时均未得到是否提请诉讼索赔答复。其中一家基金公司表示诉讼涉及公司层面,需要公司领导决策,若有消息将给予回复。
业内建言维权制度化
对于基金公司缺席维权诉讼,多家基金公司高管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维权成本高耗费精力,诉讼失败可能再次面临基金持有人对基金公司提请诉讼等后果,致使基金公司不愿参与这类维权行动。
宋一欣表示,基金公司不妨以指数型基金维权作为突破口,根据他的判断,这类基金参与诉讼失败概率应该比较低,基本可以获得赔偿。因而可以考虑由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对受损基金进行赔偿,然后再由投资者保护基金向上市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可降低基金公司参与维权旷日持久耗费的成本,提高基金参与维权的积极性。
广东一位大型基金指数投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旗下4只指数基金,投资股票达1100只左右。很难有精力与时间参与指数投资涉及的上市公司维权行动,并且从基金公司的角度看是没有动力去参与。建议制定相应规则去督促基金公司参与维权索赔,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