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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狮头搬迁补偿款被疑私吞 控股股东肥自己瘦公司
money.fjnet.cn 2013-06-17 11: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ST狮头卖掉因搬迁关停的公司资产据今已近半年,期间,关于搬迁补偿何时下发的问题,有股东质疑公司控股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又称:狮头集团)其实早已收到搬迁补偿款,只是一直没有下拨给上市公司。

  对此说法,近日,ST狮头称,狮头集团收到的资金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资金,并非搬迁补偿款”,但此说法公司其他股东似乎并不认可。

  不仅如此,有公司小股东向记者透露,据其调查到的资料显示,狮头集团通过主导公司搬迁前后获得了三项补偿:“其一,一宗划拨3.762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土地开发权(2009年8月5日办结);其二,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7000万元(2009年11月24日到账);其三,太原市一次性财政补贴500万元,以上三项已经远远超出集团搬迁所减少的0.9875亿元净资产。”

  探究7000万元资金来源

  对于小股东们的质疑,ST狮头在澄清公告中称,经与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落实,2009年8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城环【2009】1309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该文件下达了对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投资计划7000万元。

  ST狮头强调,“该资金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资金,并非搬迁补偿款”。

  澄清公告发布后,公司小股东表示“无法理解”。有小股东向记者指出,同样因搬迁而获得搬迁补偿的太化股份也获得了“前期搬迁的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8400万元”,为何狮头集团却称这项资金“并非搬迁补偿款”呢?

  太化股份此前发布的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拨前期搬迁项目资金的通知,并已收到转拨资金8400万元。该资金是依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办公室下拨给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前期搬迁的省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对比ST狮头澄清公告和太化股份公告,两者获得资金的主管部门都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而其下发的通知内容又都是“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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