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的通知》,决定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
住建部称,此举意在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战略。
昨日(8月13日),有接近住建部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通知》措辞中可以看出,此次对于重点镇的调整意在增加,预计新名单中,我国重点镇将增至2500个以上。
增补全国重点镇
据了解,此次增补调整的目标是各县(市)至少有1个重点发展镇列为全国重点镇,并使全国重点镇成为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先支持对象。全国重点镇的增补调整推荐条件是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通知》要求,各地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省级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住建部。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2014年4月前公布。
全国现有1887个重点镇,该项名单于2004年2月4日公布。当时住建部文件称,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
对于此次增补重点镇的原因,住建部表示,2004年以来全国重点镇在集聚人口、扩大就业、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不少镇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但总的来看,全国重点镇的数量偏少,一些镇出现了撤并调整,一些镇发展比较滞后,还有一批未列入全国重点镇范围的镇发展迅速,已成为实际工作中的扶持重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后发现,当时的名单中,拥有全国重点镇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四川 ,共有124个,而同处于西部地区的西藏和宁夏仅有不到20个重点镇,位于东北的吉林也只有43个全国重点镇。
据悉,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的一个重要原则便是要从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出发,按照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战略格局的要求,使全国重点镇数量、分布与城市布局相协调,形成合理的级配,改变城、镇发展失衡的状况。
扩大示范效应
住建部称,通过增补调整确定一批全国重点镇,支持加快发展,可以为全国的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