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审计署对政府性债务全面清查工作的推进,地方融资平台通过银行理财产品等渠道融资的行为受到关注。专家表示,银行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规模较大,大部分产品没有披露具体投向,部分产品资金流向地方城投公司或基建项目。由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够规范,外界难以把握地方融资平台通过理财产品融资的规模。
理财资金投向欠透明
通过银行理财产品举借地方债务的情况屡见不鲜。在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不断膨胀的同时,一些产品的募集资金存在“去向不明”的问题。
普益财富报告称,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银行发行的信贷类及包含信贷类资产投向在内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共5516款。其中,单一信贷类产品329款,其余产品均为包含信贷资产投向在内的组合投资类产品。除部分单一信贷类产品公布了理财资金的具体投向外,大部分信贷类产品尤其是组合类产品未公布资金的具体投向。普益财富研究员叶林峰表示,不少银行未披露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有的银行披露的信贷类资产比例范围太大,如0-90%。
银行业内人士透露,许多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对投资方向的描述很模糊,产品的作用是吸纳社会闲散资金,进入统一的资金池,然后进行具体的投资操作。在银信合作发行的理财产品中,由于信托公司不需要详细披露业务数据,理财产品进入信托管道之后的投向更不透明。
地方融资平台吸金
尽管透明度低,但专家和业内人士均指出,银行理财产品与地方融资平台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叶林峰介绍,部分产品确实投向地方融资平台,或投向具有市政建设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公司的信托贷款,最终可能以回购方式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由于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度低,要推算地方融资平台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融资的规模是不现实的。
银行业人士表示,银行资产通过同业转换变为表外资产,进而为地方融资平台“输血”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银行可以通过过桥企业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与信托公司对接,将信托收益权转让给银行做理财计划,平台公司获得资金。
目前地方融资平台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地方融资平台或相关企业通过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再由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二是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公司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信托贷款;三是银行理财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甚至更直接的方式为地方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这三种方式虽然操作方式有所不同,但最终都是用理财资金为地方融资平台“输血”。
业内人士表示,地方融资平台存在多重风险,它们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获取的资金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即将中短期借款用于长期项目,一旦还款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将大大增加,进而可能引发局部高危的地方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