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节约“三公”经费近五亿元
福建落实八项规定取得阶段性成效
东南网9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胡斌) 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实施办法,提出4大项22条具体规定;各级各部门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加强监督,全省上下落实八项规定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全省(含各设区市与省直单位)共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近5亿元,下降24.73%;压缩会议5593场(设区市以上),下降33%;精简文件简报1362种(县以上),下降19%;压缩因公出国(境)1403人次,下降21%;减少公务接待163万多人次,下降47%;节约公车运行费用9096.3万元,下降13%。
省纪委、监察厅最近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10个省直单位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我省落实八项规定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和有改善的”达95.8%,其中认为“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有明显改善的占67.6%,“厉行勤俭节约、简化公务接待”有明显改善的占66.5%,“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注重实效”有明显改善的占66.1%。
省委、省政府带头作表率
省委《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遵守八项规定要从省委常委做起,从省级各套班子领导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省委、省政府在“拉练”检查中,严肃提出“迎检不虚华、点评不客套、检查不扰民、接待不超标”四项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一到任,就对加强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提出要求,并亲自上党课,重申有关纪律。省纪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贯彻八项规定,制定省纪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15条措施,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实现“清退对象100%覆盖到位,持有会员卡的100%自行清退到位,所有清退对象100%作出零持有报告到位”的三个百分百的目标。
深入发动造声势
向全省处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以遵守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短信4.3万多条;省纪委专题编发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简报3期。各地采取公开承诺、签订责任状、组织观看电教片、播放公益广告、寄发廉政贺卡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省统计局等省直机关制定《落实情况自查表》,组织对照检查;南平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龙岩把八项规定与“红土清风”教育活动相互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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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8-29福建省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