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提取细则)一经公布,引起市民提取“狂潮”。随后,新政对两类受影响人群提取公积金延期半年实施,市民仍然不甚了解。9月11日下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通报会,公开致歉,并首次对新政进行了官方解读。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报会现场表示:“提取细则出台以后,由于宣传和解释不到位,造成部分职工对提取条件变化的误读和误解,致使一些不受影响的缴存职工也前来提取公积金和咨询。尽管我们采取了一些服务和管理措施,但仍然给前来办理提取审批和其他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们深表歉意。”
为了引导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正确全面理解把握提取细则中有关提取内容,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细则做了官方解释和说明。
公积金中心回应关于提取新政策的几大疑问:
济南公积金并非没钱了
问:公积金新政是济南本地调整还是国家调整?
答:此次调整是根据济南目前情况作出的本地性调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令244号)制定。
2005年,国家关于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中就有年限等限制,但是当时考虑到济南市的房价较低以及公积金缴存量不是很高等现实,就没有制定相关限制措施。2008年以来房价上涨飞快,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政策需要实行限制措施。国家的限制是“ 1年”,济南是“3年”,已经比较宽松了。
问:提取新政影响的市民比例到底有多少?
答:大约20%市民受新政影响。受影响的两类市民可以延期半年办理,有足够的适应时间。另据统计,提取潮中的人只有60%属于受影响提取,40%属于无需着急办理的非波及人群。
问:去年,公积金贷款政策突然调整,今年提取政策又如此突然,有没有调研和听证?
答:在政策制定之前曾经组织工作人员到不同单位,调研过不同缴存比例人群的情况和意愿。通过此次提取潮发现,我们之前的考虑是不足的,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多听取意见。
问:新政想达到什么目的?
答:提取细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互惠互利原则。公积金是一种“低存”“低息”的优惠性购房贷款资金,相互之间都是用“他人”的钱完成购房贷款。如果一个市民家庭用公积金贷款50万元用于购房,购房后立刻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这对其他购房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根据济南情况来看,一般30个市民的账户余额才能支撑一个人购房贷款。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收紧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这种情况,让更多人享受公积金贷款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