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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激辩国有股转优先股 金融机构可先行一步
money.fjnet.cn 2013-10-15 08:27   来源:证券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许保利:国有股不宜转为优先股

多元化产权已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特征。然而,在多元产权中,国有产权是处于控股地位,即国家对国有企业拥有控股权。正是这样的控股权,企业才成为国有企业,国家才对企业负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如任免企业高管、考核经营业绩、查处企业的违规行为等。因此,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股权、非国有企业股权,它们的地位、权力是不同的。非国有股权,主要是收益权、决策参与权,而国有股则是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国有股要有收益权,但重要的是控股权,这才是国有股的本质所在。

国有股的控股权要求,决定了国有股不可能成为优先股。因为作为优先股,它的权力只是收益保障权,以固定的收益率无期限保障的收益,而已不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如果国有股转变为优先股,这就意味着国有股放弃控股权,国家退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

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都是大型企业,它担负着中国经济中大企业的责任。在国内,对于经济发展和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国际上,它体现着中国的综合国力,是中国话语权的坚强后盾。这样的大企业不掌管在国家手中,由谁来掌管?只能由民间人士来掌管。他能管理得好吗?如果他能管得好,他现在一定是一位知名企业家,这时它就在管自己的企业,还能有精力和能力管国有大企业吗?如果他不是一位企业家,而我们将目前的国有大企业交给他管理,他又怎么能够管好?这就相当于一个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的人,却说能够做好别人的事,岂不荒唐!退一步说,若他们能够管好,又如何来保证国有大企业的运行能够符合国家所要求的目标。国家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来协调他们同政府的关系,这就无形地增加了交易成本。结果很可能是国家自行管理来替代这些管理者。

(许保利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

秦晓斌:可将部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将部分国有股票转化为优先股,可以缓解国有控股和市场化之间的矛盾。”银河证券研究所策略总监秦晓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能使国家获得丰厚的股息收入,减少国家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干预,既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可以把公司的自主经营权落到实处,推动市场化进程。

秦晓斌表示,优先股制度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确立,因此,在推行优先股试点过程中需要在制度方面进行突破。

首先应明确优先股细则。在法律层面应明确优先股的种类,发行的资格要求以及优先股在利益分配、剩余财产分配、表决权、赎回和转换方面的权利。并要求公司通过章程对发行的优先股的权利做出明确规定。此外,如果公司需要发行多种类别的优先股,需要将各个类别在利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中的序位进行规定。如果公司优先股要在公开市场上进行发行交易,需要披露必要的信息,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

其次,应限定优先股比例。在公司中,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会存在利益冲突,如果优先股的比例过高,表决权过多的集中在少数普通股东的手中,普通股东在决策时可能会忽略优先股股东的利益,从事风险高的投资。从国际上看,各国立法对公司发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的比例都设置了上限,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等国家规定这一比例不能超过1/2,法国这一比例规定是3/4。我国也应做出一定限制,来使优先股运行合理化。

秦晓斌认为,对于A股 市场来说,优先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融资工具,可以使中国银行业融资手段多元化,可以缓解国有控股和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可以吸引场外的资金,为企业融资做出贡献。由于优先股不能上市流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承受能力与上市公司融资之间的矛盾,并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可以先考虑将现有上市公司的普通股向优先股转换,这样不会增加 新股 发行规模,不会对资本市场产生流动性的压力,影响资本市场的波动,并且可以逐步考虑在 IPO 的公司中,尝试新设少量的优先股。”秦晓斌认为,有三种特殊的普通股份在转为优先股之后会给 宏观 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一是将部分“大小非”转化为优先股,可以缓解市场减持压力。优先股与普通股不在同一个市场流通,从而消除了长期以来市场对“大小非”减持的恐惧。同时,将大小非的普通股转换为优先股“大小非”类似于获得了公司的高息债券,保证其现金流,并且仍可协议转让,不影响“大小非”的随时退出。由于其价格低,很容易在市场上找到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接盘。

二是将部分大股东股权转成优先股,这样有利于限制大股东的股权霸主地位,有效解决“一股独大”所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会极大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的诸多问题。

三是将部分国有股票转化为优先股,这样可以缓解国有控股和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控股公司决策机制的问题,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即使是需要国家控股的大型企业,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基础上仍可以将部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增加股息收入。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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