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银监局围绕银监会工作部署,立足福建实际,创新引导辖区银行业推进绿色信贷,有效服务了福建“生态省”建设。
坚持有保有控,实施针对性信贷指导政策
早在2007年,福建银监局就开展了福建银行业“社会责任年”活动,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增强银行业对环境风险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将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与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贷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中的积极作用。
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投资目录》有关规定,福建银监局就辖区银行业信贷准入的绿色标准提出了监管要求。福建银监局黄邦锋副局长表示:“对鼓励类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类项目,审慎发放项目贷款;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新增任何形式的贷款,并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和保护已发放贷款,加快信贷退出步伐;对不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允许类项目,合理提供信贷支持。”
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节能减排信贷支持力度
“结合福建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福建银监局确定了推进绿色信贷工作的重点领域。”据黄邦锋副局长介绍,在节能领域,确定信贷支持的重点是可再生能源开发、传统工业改造、锅炉和窑炉节能改造、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等;在减排领域,确定信贷支持的重点是公用燃煤电厂脱硫、工业企业脱硫以及自备燃煤电厂脱硫、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等。
在政策引领下,截至2013年6月末,福建银监局辖内银行业节能环保贷款余额673.6亿元,比去年初增长18.6%。辖内银行业绿色信贷业务合计可促进项目企业年节约标准煤108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14万吨、化学需氧量(COD)6.67万吨、氨氮0.7万吨、二氧化硫8.72万吨、氮氧化物1.4万吨,节约水资源1543万吨,取得了可观的环境效益。
“福建银监局还指导辖内银行业机构合理有序地退出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领域的贷款。”黄邦锋副局长说。上半年辖区中资银行业机构从高耗能、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90.93亿元。
鼓励金融创新,提高绿色信贷服务水平
创新是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主要动力。据了解,福建银行业在绿色信贷服务方面各具特色,涌现出了许多好机制、好案例、好产品。
兴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采纳“赤道原则”,在绿色信贷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方面都走在前列,成为绿色信贷工作的“标杆银行”。据了解,兴业银行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亿元的专项信贷规模用于支持绿色金融业务。至2013年上半年末,该行共对757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其中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共计170笔,所涉项目总投资约2539亿元。
在产品创新方面,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针对CDM(清洁发展机制)特点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该行贷款6.84亿元支持的福建六鳌风电项目成为我国电力行业首个CDM项目,同时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第一个获得CERS(经核证的减排量)的CDM项目。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通过与外部专业机构协作,建立环境信息及风险管理咨询中心,为客户提供关于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环保补贴等信息和建议,提高客户环境风险意识。
在机制上,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等机构实行绿色信贷项目优先原则,即优先申报、优先审批、优先安排额度,构建“绿色通道”。部分银行将绿色信贷业务纳入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本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等挂钩。一些银行还逐步运用贷款规模、贷款限额、风险权重以及经济资本占用比例等手段,对绿色信贷业务给予倾斜。
丰富监管手段,联动推进绿色信贷工作
在外部专家的帮助下,福建银监局建立了福建银行业绿色信贷和环境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黄邦锋副局长介绍说,“我们设计了绿色信贷与环境风险统计报表,要求机构按季报送绿色信贷工作开展和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报告。同时,建立了突发性环境事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银行业机构及时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对本机构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环境风险作为一种新风险,银行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有关环保的政策法规、各种行业环境风险的控制标准等技术方面的信息了解还比较薄弱。对此,福建银监局联合省环保局、经贸委、安监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构建了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和环境风险监测平台,能够及时获取企业环境违法、落后产能淘汰、安全生产等信息,第一时间传导给相关银行,督促加强授信客户风险排查与防范。 (沈银言)